农村拆迁
集体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集体土地征收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拟征收公告;
(2)填写调查通知单;
(3)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4)公示安置补偿方案,听证;
(5)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6)对补偿有异议,由市、县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省政府裁决;
(7)编制土地征收方案,报请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8)公告批准文件;足额支付给集体组织和农民及权利人;
(9)清理附着物、移交土地;
(10)足额补偿到位后拒绝移交土地的由市、县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