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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知识

征地拆迁行为的分类

一、广义的征地拆迁行为

广义的的征地拆迁行为,包括征地拆迁活动本身、对征地拆迁的管理活动、因征地拆迁而引起的纠纷和对纠纷的调解与裁决活动。因此,征地拆迁行为包括包含征地拆迁民事行为、征地拆迁行政行为、征地拆迁司法行为三类。

1)拆迁民事行为。征地拆迁的民事行为主要是指拆迁活动本身,是指平等主体之间所发生的能够引起拆迁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是拆迁行为中最主要的部分。

2)拆迁行政行为。征地拆迁行政行为,又称征地拆迁管理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实施对征地拆迁活动的管理而作出的能够引起拆迁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行为。

3)征地拆迁司法行为。征地拆迁司法行为,是指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为处理征地拆迁纠纷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狭义的征地行为

狭义的征地行为,仅指拆迁人拆除被拆迁的房屋并使被拆迁人及关系人搬迁和获得补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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