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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学义律师就“碧水龙庭小区业主集体断供门”事件接受深圳电视台记者采访

2008年,夏学义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18点新闻》栏目记者采访,就“碧水龙庭小区业主集体断供门”事件提供法律意见。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18点新闻》栏目播出该节目《集体断供,谁最受伤?》。

该专题节目主要讲述的是:先生去年购买了碧水龙庭二期三套物业,面积达到220平方米,总房款是273万。当时交了两成首期54万,在银行按揭贷款219万,买房11个月以来,共供了15万左右。但只还了两万多本金,其他都是利息,他还欠银行约217万。因房价不涨反跌,先生已无力供房,准备与其他80多名同遭遇的业主集体断供,让银行向作为担保人的开发商追讨贷款。

为此,夏学义律师指出,如果先生等80名业主断供则属于违约,就算开发商回购房产,按现在市场价回购的总房款还是低于业主欠银行的217万,差额部分,银行会继续向业主追讨的,我们国家还没有对个人破产的破产法,个人只要生存在这个社会上,对外的债权债务是一直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业主断供后,除了随时可能被人追债外,个人信用也尽毁,以后的消费和贷款都会受到制约。所以,业主断供并非一断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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