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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学义律师就“工地排污水泥管碾死儿童”事件接受深圳电视台记者采访

夏学义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栏目记者采访,就“工地排污水泥管碾死儿童”事件提供法律意见。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栏目播出该节目《工地排污水泥管碾死小童》。

该专题节目主要讲述的是:在龙华街道清湖路口的一处建筑工地上,有十多个小孩围在摆放在路边斜坡上排污水泥管旁边玩耍,突然其中一根排污水泥管从斜坡上滚下,将一名11岁男童当场碾压致死。惨剧发生后,当地警方和安监部门介入调查。而记者在事发现场查看发现,工地上并没有相关警示标志,并且平时也有很多小孩在此玩耍。

对此,夏学义律师表示,如果建筑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妥善地保管好或者处置好自己的建筑物品,也没有设置危险标志,而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他是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建筑单位有证据证明小孩有一定的过错,或者他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可以要求减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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